盘点:慈禧太后执政生涯中的十件巨大功绩

  后人对她的评价,自然是极具争议、毁誉参半、大是大非、大功大过。客观上说,她的过远远要大于她的功,她所做的一切远远抵不上她对中国和中国人民造成的莫大灾难和悲剧,对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莫大阻挠和破坏。

  但是与此同时,她的功绩也是非常巨大的。本文就来盘点一下她在执政生涯中的十大功绩。

  

  第一,推行洋务运动,开辟中国近代化道路

  慈禧一生中领导过两次改革,第一次是洋务运动,第二次是清末新政,前者是物质层面上的变革,后者是体制层面上的变革。

  洋务运动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模仿、学习西方工业化的运动,是在维护封建皇权前提下由上到下的一场改良运动。洋务运动引进了西方18世纪以后的大量科学技术成果,引入译入了大量各类西方著作文献,培养了第一批留学童生,打开了西学之门;

  学习近现代公司体制,兴建了一大批工业及化学企业,开启了日后中国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之路。但在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洋务运动也随之破产。但洋务运动为中国的近代化开辟了道路。

  

  第二,实行“新政”,对兵、商、学、官、法进行大力改革

  1901年8月29日下谕全国停止武科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随之在全国铺开。

  1903年12月4日设立练兵处,任命庆亲王奕隆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清政府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

  


  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如钦定大清商法、商会章程、铁路简明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矿务章程、公司注册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

  这些章程规定,允许自由发展实业,奖励兴办工商企业,鼓励组织商会团体。这些章程和做法都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

  第三,首次提出君主立宪

  1908年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推出君主立宪制,并列出一个为期9年的时间表:1909进行省咨议局选举;1910年资政院开院;1917年召开国会,实行宪政。

  若按此时间表循序渐进,十年内中国将成为日本、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国家,国君只是国家的象征,立法权在国会,行政权在内阁,司法权在各级法院,民主宪政的曙光将降临中国。

  


  但由于慈禧改革步子迈得太大,国内外势力逼迫和颠覆,时间表公布后的当年她便溘然长逝,最高权威骤失,清廷群龙无首,各省督抚拥兵自重,行宪时间表停摆,也便不了了之。

  第四,办学堂,废科举,派留学

  慈禧虽然在1898年扼杀了戊戌变法,但保留了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1901年9月4日下令各省城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各县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

  12月5日颁布学堂科举奖励章程,规定学堂毕业生考试后可得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1902年2月13日公布推广学堂办法,8月15日颁布《钦定学堂章程》。